以核養綠
你是否同意: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,即廢除「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,全部停止運轉」之條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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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 以核養綠
你是否同意: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,即廢除「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,全部停止運轉」之條文?
領銜人:黃士修

正方認為以目前條件廢核,再生能源無法補上缺口,如 2017 年 815 停電為台灣缺電的警示,不應執著於 2025 年非核家園目標,否則勢必因依賴火力而造成更大污染。核能屬乾淨能源,產生的廢料若妥善處理,造成的危害將較太陽能小。使用低成本的核電,才有更多資源投入綠能發展。

反方認為,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,若是繼續發展核能,勢必排擠其他發電方式,特別是蓬勃發展中的再生能源。因此「養綠」,只是一種話術,核終社群所說的綠能,其實就是核能,未提及再生能源。也就是說,這是一個「以核養核」的連署公投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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