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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者認為,火力發電是造成空汙的主要原因,而近來全台空汙問題日益嚴重,若依蔡政府廢核政策,勢必得再提高火力發電比。
反對方認為,一旦此公投案通過後,台電會優先減少高成本的天然氣發電,對於降低台中燃煤發電的汙染無太大助益,且反而造成民眾與企業對「限電」的恐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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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者認為深澳電廠造成的空汙,將使呼吸道疾病惡化、提高肺癌風險,應將擴建斥資的 1000 億用於綠能建設。
反方認為能源政策須由專家做整體規劃,不該由人民公投草率決定。行政院長已於 10/12 宣布,興建觀塘天然氣接收站後,未來發電有餘裕,將停建深澳電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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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表示,不反對進口日本農產品,但不該進口核災地區的農產品。台灣檢測人力及技術皆不足,沒測出輻射不代表不存在,也不表示安全。
反方認為,水產不會在同一地區滯留,而食品加工地點跟原產地不同,限制特定縣市食品進口並不實際。日本提出檢驗數據,加拿大、澳大利亞都已解除管制,應尊重科學數據和貿易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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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同團體認為,婚姻本是男女之事,也才能充分彰顯婚姻價值,不應擴大至一男一女之外的組合,但因大法官 748 號解釋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,希望藉由公投重申婚姻僅限於男女的概念。
大法官釋字具有效力,已在解釋文中指出,無配偶且適婚人民具有結婚自由,自由包含選擇結婚對象的自由,婚姻自然不限於男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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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者認為,教導多元性別是刻意標籤孩子的性傾向,會讓孩子懷疑自己的生理性別,抹煞自然發展的機會,灌輸複雜的性知識會混淆,教育要回歸正軌。
反方認為,同志教育是教導認識自我,瞭解性傾向、性別特質與認同,由此建立友善環境,避免發生悲劇。要認識,才可能談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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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者認為,同性與異性結合的本質不同,要用不同法律保障。立專法既能尊重多數台灣家庭現況,又能適度保障少數群體的法制需求;兩全其美,並非歧視。
反方認為「我保障你們,但你們不能跟我一樣」,平等權裡最糟糕的一點。同性戀是正常人,不需要被「特別對待」,且有無歧視應該是問遭受歧視的人最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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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以台灣為隊名的議題後,能否改名需由國際奧會表決。中華奧會雖持續傳出恐遭停權的謠言,實際上國際奧會無法因為走正式程序的申請而把台灣停權。公投決議不僅止於改名,結果本身就代表了台灣人的身份認同,是以正式程序向國際表態不認同中華台北稱呼的機會。
反方擔心若向國際奧會提出以台灣名義參加 2020 東京奧運,恐遭停權處分。由中華台北改名為台灣,而非使用中華民國,也不符合目前國名。
*此案於中選會五場公投辯論均未派出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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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,若兩年內未修法完成,明年五月底同性伴侶就可以結婚,公投結果只會影響訂專法還是入民法,將決定台灣人是「把他們當人看」,還是「他們本來就是人」。
反方認為,婚姻章不是保障兩人相愛,而是保障孩子,同性伴侶家庭的孩子會出現只有來自單方血緣的問題,是破壞孩子的人權。當雙方都有血緣關係,才是真正的婚姻平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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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者舉證,主流文獻已說性傾向潛藏基因裡。若孩子可以自己選,大環境對同志滿是歧視與誤解,「誰會想變同性戀?」;亦反問到,現在的同志多是接受異性戀教育,那他們又是從哪來?
反方主張,多元性別告訴孩子可選擇自己想當男生女生,女孩們手牽手、男孩們玩一塊會被貼雙性戀標籤。且教導使用保險套與多元情慾,淪為性解放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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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認為以目前條件廢核,再生能源無法補上缺口,如 2017 年 815 停電為台灣缺電的警示,不應執著於 2025 年非核家園目標,否則勢必因依賴火力而造成更大污染。核能屬乾淨能源,產生的廢料若妥善處理,造成的危害將較太陽能小。使用低成本的核電,才有更多資源投入綠能發展。
反方認為,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,若是繼續發展核能,勢必排擠其他發電方式,特別是蓬勃發展中的再生能源。因此「養綠」,只是一種話術,核終社群所說的綠能,其實就是核能,未提及再生能源。也就是說,這是一個「以核養核」的連署公投案。
各議題均有許多人做了報導/簡介,這邊收錄幾個較無誤導之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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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投各案不僅分為達到 500 萬同意票門檻與否,票數更能作為政府決策時的民意考量,每個人對未來的影響同等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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